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,按照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,其分配顺序是( )。答案: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当期实现净利润的 10%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当期实现净利润的 点我阅读全文